對全球來說節能減碳刻不容緩,未來全球若持續升溫,將帶來不同的極端事件對地球上的居民造成影響,地球只有一個,因此藉由減碳來改善地球環境成為每一位人民的首要之務,首先目前已明確訂定2050年碳排放量降至2005年的50%,並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,針對碳排大戶進行徵收,作為溫管基金專款專用,所以企業自身更應知道如何進行盤查。
一般來說溫室氣體包含二氧化碳(CO2)、甲烷(CH4)、氧化亞氮(N2O)、氫氟碳化物(HFCs)、全氟碳化物(PFCs)、六氟化硫(SF6)及三氟化氮(NF3),其中非二氧化碳及非人造氣體中,又以甲烷影響最大,可說是主要面對之課題。
溫室氣體盤查階段主要分為邊界設定、排放源鑑別、排放量計算、文件化報告、查證(五字口訣-邊、源、算、報、查),內容如下:
首先要先界定邊界設定,兩種方法分別為控制權法及股權比例法,控制權法較為大眾使用,當一個設施為多個組織所擁有或控制時,這些組織就須對該設施採用相同的匯總方法,接著講師提到ISO14064-1標準下之盤查範疇共分為直接排放(範疇1-第1類)、能源間接排放(範疇2-第2類)、其他間接排放(範疇3-第3~6類),其中範疇1及範疇2皆為過往可掌握的,可以直接納入溫盤,不過範疇3需要執行重大間接排放源鑑別。
有關排放源鑑別,企業可依據不同盤查對象及其適用的盤查規範來決定盤查範圍,排放源包含類別1直接排放源(來自製程或廠房設施,以及交通工具的排放)、類別2能源間接排放源(公司自用的外購電力、熱或蒸氣等能源利用的間接排放)、類別3運輸造成間接排放源(運人或運貨)、類別4組織使用產品或服務造成間接排放、類別5使用來自組織之產品造成間接排放、類別6其他來源間接排放。
有關排放量計算,首先進行活動資料搜集(例如電費單、採購單據、水錶/電錶、財務紀錄),分析各個碳排來源所產生之溫室氣體選用合適的排放係數,溫室氣體排放CO2當量=活動數據×排放係數×GWP(全球暖化趨勢),可透過產發署碳盤查工具_碳盤查金好算計算(示意圖如下)
各企業每年可依循相關準則編製前一年度之永續報告書,揭露依循準則包含GRI準則、SASB準則及TCFD三大方向,用以指導報告者使用標準來完成報告,重點摘要如下:
企業溫室氣體盤查結果是否須由第三方碳查證機構進行查證,應視法規強制規定、國際供應鏈要求或自主意願而定。因此企業應先確認自身查證需求與目的,進而尋求符合資格之查證機構。機構名單查詢:
【參考資料】
經濟部標準檢驗局, 目前有哪些機構可提供碳查證服務?
(資料來源:本文轉載自myMKC.com管理知識中心/文:蔡秉霖顧問)